各学院、各部门:
依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现就组织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项目,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研究专项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https://www.nopss.gov.cn/n1/2026/0827/c431029-40787261.html。本次受理申报的研究专项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研究专项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重点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研究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研究专项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研究专项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研究专项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研究专项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年9月28日之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研究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研究专项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研究专项项目。
8.申请人须承诺立项后切实担负成果管理责任。项目负责人对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须对本人及项目组成员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确保成果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成果;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非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得标注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9.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评审采用《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一律不超过7000字(含图表内容,其中《选题说明》不超过300字),并承诺具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1. 申报方式。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9月21日零时至9月28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 材料要求。审查合格的申请书3份(无需活页)、学院科研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签署意见并盖党委章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课题、在线课程意识形态审批表》2份。
3. 提交时间:请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于9月22日上午12点前,将《申请书》、《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课题、在线课程意识形态审批表》,《汇总表》报送至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中心(行政一号楼503办公室),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vguanbin@126.com。
联系人:吕冠斌
电 话:18404985933
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中心
2026年9月6日
(拟稿、初审:吕冠斌 复审:庾晋鹏 终审:杨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