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西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优化重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省教育厅批准建设的各类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
二、工作要求
各科研平台对“十四五”期间的运行情况和建设成效开展自评, 编写对应《自评报告》(附件 1—1)及建设成效统计表(附件 1—2)、《XX 高校平台综评结果汇总表(科技社科)》(附件 2—3)。自查平台建设思路、研究方向及内容是否具有前瞻性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是否存在研究成果偏弱偏少,实体化建设不足或重复建设、专家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资源浪费等问题。鼓励同一类别或相近科研平台联合重组、协同创新以及申请增补各类科研创新平台,需填写《申请书》(附件 2—4)、《高校拟新建科研创新平台信息汇总表》(附件 2—5)。
三、提交时间、材料内容
平台自评时间截止7月12日。《自评报告》及建设成效统计表或《申请书》一式三份。《XX 高校平台综评结果汇总表(科技社科)》、《高校拟新建科研创新平台信息汇总表》一份。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宏伟 0351-5678276,13934634295
胡颖13603514426
电子邮箱:gkdkyzx9@163.com
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中心
2026年7月1日
(拟稿、初审:胡颖 复审:庾晋鹏 终审:杨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