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26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见附件5),现就做好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2026年度结题工作分三批次(4月上旬、7月上旬、11月上旬)进行。第一批次受理2023年度各类课题、2024年度各类课题、2025年度经济专项(智库类别)课题及首次鉴定不通过修改后再次申请结题的课题。其中2023年度课题为清理课题,仅第一批次结题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批次受理2024年度各类课题、2025年度经济专项(智库类别)课题及首次鉴定不通过修改后再次申请结题的课题。其中2025年度经济专项(智库类别)课题在第二批次仍未申请结题的,逾期不再受理。
第三批次受理2024年度各类课题、2025年度各类课题及首次鉴定不通过修改后再次申请结题的课题。
各课题组应认真对结题材料进行自检,确定达到结题标准之后再行提交。课题负责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撤销立项并取消申报资格三年。提交结题申请如首次鉴定不通过,可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两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第二次申请结题仍鉴定不通过的,该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具体结题要求见附件。
二、材料要求
所有结题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不要装在透明的文件袋内),一个档案袋里装一个课题的结题材料。档案袋正面需要标明以下内容:课题类别、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A4白纸打印,贴在档案袋正面。
1.《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2份(见附件1)。
2.成果为专著的,提供专著一本,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包括:专著的封面、目录、版权页;成果为期刊论文的,提供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2套,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盖章。
3.成果为报刊发表文章的,提供报纸的复印件或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2套,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盖章。
4.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提供查重报告2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15%-25%);成果为获得批示的研究报告的,提供批示复印件2份及研究报告2份,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盖章(如相关内容涉密,不得通过互联网传输)。
5.结题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建立文件夹,统一命名为:立项年度+单位简称+负责人姓名(例如:2023年度工科大张三),内含:①《结题审批书》(加盖印章后转为pdf格式,命名为“负责人姓名+结题审批书”);②结题成果(结题成果的纸质版扫描为pdf形式,同时研究报告、理论文章及期刊论文还应提供word格式成果并在文末标注批示情况及刊发信息,命名为“负责人姓名+成果形式”,如“张三期刊论文”或“张三研究报告”);③成果简介(为结题审批书要求内容,提供word格式,命名为“负责人姓名+成果简介”);④经费开支明细账(为结题审批书要求内容,提供pdf格式,命名为“负责人姓名+经费开支明细账”)。
6.需要申请事项变更的课题,同时提交《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2)2份,正反面打印。
8.如发表文章为外文,需附中文的收录证明。
三、材料提交
请各院部于2026年4月7日(星期二)提交相关结项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表院部盖章签字)、《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课题、在线课程意识形态审批表》(从学校信息门户——下载中心——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中心下载),纸质版提交地点行政1号楼5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kdkyzx907@163.com。
联系人:王新华,电话:18234086857,办公地点:行政1号楼502室。
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中心
2026年3月17日
(拟稿、初审:王新华 复审:庾晋鹏 终审:杨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