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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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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8-10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全面落实学校“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示范性本科职业大学”办学定位,进一步强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有组织科研,聚集科研力量、凝练科研方向、培养科研骨干,创新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机制,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按照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专项实施办法》(晋科发〔2022〕91)、《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晋工科大校发〔2021〕165号)等相关文件,现对2023年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守学术诚信恪守道德规范,立足学校学科专业实际,坚持“产研融合、科教融汇”,遵循“创新引领、亮点突出、扶优扶强、动态优化”的原则,提升研究水平,逐步建设一批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群体,培育和争创标志性科技成果,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学校实现办学目标定位提供有力的科技、人才保障。

二、重点领域

以服务国省战略决策、解决行业企业重大需求、工程技术关键难题为根本出发点,对接国省重点科技计划、山西省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建设,聚焦智慧交通、智能建造、智能制造、先进装备、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大数据与算力、新材料、节能环保、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数字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数字财经、高质量发展、创新生态、应急备灾等重点领域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组织、原创性研究和持续的技术难题团队攻关。

三、基本条件

1、团队研究方向稳定、研究领域聚焦、计划目标与进度安排明确,研究内容与项目来源清晰,研究方案和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可行,研究经费与条件保障有力,研究潜力与可持续性较强

2、团队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近五年有主持完成厅局级及以上项目或行业企业横向委托项目的经历,或作为主要(前3名)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横向委托项目2项。

3、团队成员应具有与团队方向基本一致的前期研究成果或一定的合作研究基础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合作精神,能够胜任团队研究工作,团队成员一般在5-8人,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建交叉团队。

4、团队负责人和成员要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稳定研究方向,不得交叉申报,每只能选择参加一个团队,申报材料中本人签字确认,确保研究方向和团队研究工作的持续性

5、学校已获批为厅(局)级及以上的科研创新团队或科技创新平台可直接纳入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但须按照程序要求填写完善并提交建设方案等材料。

6、优先支持已纳入2022年度院部科研创新培育团队的科研团队,可在原基础上进一步凝练方向、优化队伍,组织完善建设方案,与其他团队共同参与评审。

7、团队获批建设中,科研中心将依据《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组织专家对团队建设成效进行阶段性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核拨团队建设经费。

四、申报时间与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在充分研究、认真组织的基础上,优选组建队伍完成《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方案》(附件1,一式七份,汇总《2023年度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二份),202395-6(星期二、三)将以上材料报送科研中心办公室(产教融合楼909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gkdkyzx2@163.com电子文件命名方式如:“建筑设计学院-团队信息申报汇总表”、“建筑设计学院-主持人工号-主持人姓名-XXX团队建设工作方案”。

科研中心对报送的建设方案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涉及保密、意识形态审查等内容的,按照相关规定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经评审获批的科研创新团队给予一定的经费和研究条件资助。团队负责人所在院部、主要合作单位要对获批的科研创新团队在经费、场地、资源、条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

五、联系人

科研中心负责人杨宏伟电话:13934634295

材料报送联系人:庾晋鹏,电话13994212368。


附件:1.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2.2023年度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信息汇总表


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中心     

20238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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