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第二季度各类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安排工作,指定专人认真核对相关材料,除科研项目外,其他成果均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完成初审、复审工作,请如实填写各项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严格杜绝错填、漏填等情况,过后不再补审。
2、科研成果统计表填报的基本原则为高水平成果在前,其他成果在后。如科研论文统计表应先填写核心论文,之后再填写省级和其他论文。
3、所有成果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规划教材和著作原件不予返还。规划教材需提供教育部规划教材名录(首页和规划教材所在页)、CIP号检索页;著作需提供CIP号检索页。论文需提交知网、万方、维普三者之一的检索页和新闻出版总署的刊号检索页,所有复印件均由各部门签字盖章,没有检索页的论文不予审核。成果获奖需交原件和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彩印);专利、标准、软著需提交各类证书原件、签字盖章后的证书复印件(彩印),其中,专利、软著要另外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专相关申请材料到科研中心进行科研成果审核。
4、纵向科研项目只填汇总表,不提交材料。
5、横向委托研究项目提交合同书原件、项目实施内容原件、财务部出具的经费到账回执单复印件。(备注:①《项目实施内容》模板参见学校内、外网“下载中心”《横向委托研究项目合同书》模板的附件;②合同书、项目实施内容、经费到账回执单,已经提交给科研中心的,仅填写汇总表,并在备注中注明。)
6、成果转化提交合同书原件、财务部出具的发票复印件、财务部出具的经费到账回执单复印件。(合同书原件、财务部出具的发票复印件、财务部出具的经费到账回执单复印件,已经提交给科研中心的,仅填写汇总表,并在备注中注明。)
7、请各部门、各单位填写完成后,将各类成果原件、复印件和院(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表格,由专人统一于2023年6月20日(下周二)交回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中心办公室(产教融合楼908室),同时将电子版Excel表格以2023第二季度科研成果+院(部)、部门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gkdkyzx8@163.com。
8、填写、审核过程中具体事项咨询联系人:徐慧敏。联系电话:18735125234。
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中心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