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请协助提供山西省省内可转化创新成果的函〉的通知》(附件1),由省工信厅会同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建立可转化创新成果小分队,定期收集具备中试或者转化条件的项目信息,并帮助联系对接相关企业、风险投资机构,教育厅现组织每月填报可在省内转化的创新成果。
请各部门、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阅读《通知》(附件1),按照《通知》(附件1)要求规范填写《可转化创新成果清单月报表》(附件2),以部门为单位汇总,于2023年5月18日前将《清单月报表》(附件2)报送至邮箱gkdkyzx3@163.com。
从2023年6月起,每月10日前按上述报送《清单月报表》(附件2)。
相关事项咨询:
科研中心负责人:杨宏伟,13934634295(微信同号)
0351-5678276(办公电话)
联系人:程瑶,13633418528(微信同号)
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中心
2023年5月15日